2021-03-12 16:37:35
综合整理自:山东高法、判例研究、法治日报 案情回顾 70多岁的宋某为羽毛球爱好者,自2015年起就自发参加羽毛球比赛。在2020年4月28日上午9时,宋某与周某和其他另外两名羽毛球爱好者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公园进行羽毛球3对3比赛,在比赛过程中,周某不慎将羽毛球击中宋某的右眼。事发后,宋某在周某陪同下前往医院进行治疗。由于宋某右眼被诊断为人工晶体脱位、前房积血等,宋某以侵害其健康权为由,将周某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