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9 14:49:40
【作者:汪腾锋等】 一、案情简介 何某、宋某等十人是深圳桑拿按摩中心的更衣员。入职时,老板口头承诺他们的收入是每月底薪800元,另加提成。他们 每人都参加了上岗前培训,并交给公司3000元保证金,约定辞工后退还。公司开张后,生意红火,顾客很多,有时会收到数额不等的小费。公司发现这种现象, 就不再发工资,反而以提供场所使其有收取小费的机会为由让他们向公司上交管理费。管理费数额不定,初始只是每月上交几百元,他们还有剩余,还能够维持生 活,他们没有提出要求。可是,后来公司变本加励,管理费数额不断上涨使得他们无法...